大众新闻网 > 本网要闻 > 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出台八项新措施 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时间:2017-05-24 14:08:29 来源:中新网

23日晚,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为中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提供配套服务。

通知称,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建设。资金中心积极为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等打造智慧住房公积金,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

资料图 河北雄安新区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在职职工,依法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北京户籍在职职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与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享有与正常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到其他组织兼职,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取得的合法报酬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鼓励用人单位为港澳台、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经职工同意,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中央企业在推进“瘦身健体”、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序转移接续,维护分流安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经批准实施破产的企业,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加强缴存管理,是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配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夯实缴存管理基础。

(原标题: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八项新服务措施出台)

编辑:news11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dzshbw@163.com联系电话:01057394474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合作加盟 | 投诉报料 | 人员查询 | 网站首页 | 搜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E-mail:857629325@qq.com 值班电话:133211585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11号 邮编:100045 京ICP备16000773号-1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