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新闻网 > 房产 > 正文

单位分房自建遭非法强拆财物全无

时间:2017-05-23 13:24:05 来源:法制与社会

单位分房自建遭非法强拆财物全无

十年上访多次被拘区政府就是不决

杨秀庭老人数起一叠材料气愤难忍

维护合法权益哪想成被告

“这是权法,就是青山区政府不作为”。在内蒙包头市青山区居住的现年近七旬的杨秀庭老人,她向人们数起历经十年上访辛酸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反被多次拘留的事来,虽为此弄得个身体患有多病,但她的精神依然没有被压垮。2002年她因无房居住,向本单位内蒙第三电力建筑责任有限公司提出要求解决住房,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于2003年4月批准到本单位华建菜园中居住,这是单位分给的职工住房,当时住户有100多户,本单位职工只有她一户,住单位一间平房20平米,因房子太小自己又自建70多平米。2006年青山区政府以每亩21.5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转手以每亩56万元的价格以招商引资的形式给于包头苏蒙置业有限公司搞房地产开发。2006年包头苏蒙置业有限公司以取得化建菜园土地使用权为由,即把杨秀庭告上法庭,让其尽快搬出,决口不提安置赔偿等善后问题。2006年9月内蒙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青民二初字第359号判决,判令她三日内搬出化建菜园,同时承担250元的诉讼费。也就是这份不尽人情的判决书,让本已生活很是安逸的杨秀庭成了受害人,走上了十年上访路。对于区法院的判决受害人提出上诉,2006年11月24日包头中院下达(2006)包民三终字第294号判决书,维持原判;2006年12月29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包青法执通字第46号执行通知书。受害人多次找青山区政府和开发商包头苏蒙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安置问题,都没有任何结果。

调“虎”离“山”非法强拆财物被劫

“也许是迫于政府违法作为,也许是法院知法违法”。杨秀庭回忆:2007年3月30日内蒙还是特别冷的时候,青山法院将她骗去法院,说是协商解决让她搬家。可让人气愤的是,受害人在法院配合协商解决中,法院却背着她出动20多人将受害人居住的房屋拆除,家产财物被抢劫一空,其中有祖传四件文物。这些事情的真相还是受害人在拘留所,她儿子去看望时才得知。杨秀庭说,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房子既然已经拆除了,法院怎么又将她拘留了十五天呢。在包头市尹六窑拘留所,受害人要求拘留出示拘留证,这里童姓所长说没有,让去青山法院索要。受害人出来后向青山区法院执行局郝大伟局长索要拘留证,郝大伟很直接告诉说没有拘留证,“想拘留就拘留” 。受害人从拘留所出来无家可归,只能又去青山法院讨要说法,包头青山法院的法官有张喜斌、苏振、石国栋、令爱文、李启荣等七名法官看受害人实在可怜,就纷纷自讨掏腰包给受害人租了旅馆居住。在旅馆居住十二天后,青山法院法官崔军出面给受害人租了小平米楼房一套,每月租金600元,租期一年半。对于包头青山法院这几位好心的法官,受害人曾在青山法院一楼大厅写过感谢信,时至今日受害人都不忘感谢。

青山区法院给杨秀庭租房的协议

但是对于青山区政府伙同包头苏蒙置业有限公司,以征用土地不管不顾老百姓的安居生活,制造社会矛盾,让法院违法办案,让法官弥补过错遭受经济损失。让受害人走上上访路,受害人是内蒙第三电力建筑责任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是企业的一员,股权也有受害人一份。

据有关法律规定: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第23条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物权法第43条之规定,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及不动产应依法给与拆迁补偿,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受害人向包头市检察院,提起青山法院非法拘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2008年5月20日,包头市检察院下达“包检反渎不立(2008)31号通知书”: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关于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就这个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不予立案通知书,致使受害人走投无路,只能来北京上访.。

青山区政府信访解决文件

多次听证权威忽悠没商量

“这下总算盼到了问题解决。”杨秀庭说,她当时心里是这样想的。2010年4月29日青山区政府召开第一次听证会,有关部门共计13人,最后定性强拆合法,拿走所有家产合理,没有任何手续,拘留15天也是合理合法。杨秀庭不能接受青山区政府的不负责的做法,又多次去北京上访。

2010年8月26日,青山区政府召开了第二次听证会,这次参加人数增加到38人。时至今日,受害人还清晰记得当时有:青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信访办等单位人员,在会上所有参会者,对受害人受到的不公待遇只字不提,他们冠名堂皇地说:“强行拆除的是临时住房”。对这次听证会受害人更是不能接受,继续来北京上访。

2011年6月24日,青山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听证会,参加人数又增了56人,这次会议受害人被强制搜身,没收了受害人的录音笔,至今没有交还受害人。会上受害人出具了本单位领导同意受害人拥有华建菜园的居住权的证明:“我叫孙国华,原系内蒙电三建房管科科长,杨秀庭无房居住,向单位领导提出要求给于解决住房,经我和单位领导研究同意,批准杨秀庭在2003年4月到单位华建菜园中居住。”同时,邻居董贵泉也出庭证实受害人家中文物的存在。

杨秀庭单位安排其住房证明

有生之年上访路慢何时休

“我要上访到底!”杨秀庭坚定地说,只要生命还在,不管前面的路还有多长。2012年11月21日,青山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第三次听证会80号书,此文件答复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尽快启动解决程序,对受害人所提问题逐一核实,一揽子解决,而受害人同意此次会议的解决方案并签字保证。可是青山区政府根本没有启动解决程序。没办法,受害人冒着70岁高龄,高血压、糖尿病的风险,为了讨个说法多次找青山区政府却没人搭理。

2014—2016年受害人按照逐级上访的法律规定又来北京上访,被当地驻京办伙同青山区政府、公安局带回当地共拘留了6次,身份证监视居住两次长达一年。拘留证三份,其他三次因病拘留所拒收。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2015)2号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015)包公青监字第16号书;(2015)包公青监局字第47号书;解除决定书(2016)包公青解监字第3号书)。

“我所遭受的一切,都是青山区政府的胡作为、不作为、违法所致”。杨秀庭说,当时只希望能解决居住问题,因为这是老百姓最起码的要求,青山区政府以每亩21.5万的低价征收了华建菜园的土地所有权,转手以每亩56万的高价卖给包头苏蒙置业有限公司搞房地产开发,这显然他们有共同利益链的嫌疑,胆大妄为,违法枉法。作为地方父母官竟不择手段迫害受害人,不顾百姓的利益,故意造成社会不和谐因素。

如今,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坚信他们终究会得到正义之剑的严惩,还给受害人一个公道。

杨秀庭出示的因房屋被青山区政府违法拆迁维护利益多次被拘证明

编辑:news11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dzshbw@163.com联系电话:01057394474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合作加盟 | 投诉报料 | 人员查询 | 网站首页 | 搜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E-mail:857629325@qq.com 值班电话:133211585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11号 邮编:100045 京ICP备16000773号-1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