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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未破的广州“8.24爆炸案”

时间:2017-06-14 09:40:03 来源:中国网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 郑荣昌

2016年8月24日15时许,一阵爆炸的巨响,把广东怡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顺公司)的职员震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他们很快得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岐山路广州市煤气公司油制气厂(以下简称油制气厂)院内的公司办公楼连同办公楼内的财物被开发商——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实公司)炸毁。面对变成废墟的办公楼,怡顺公司非常震惊,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了这起爆炸案?

炸毁前后的怡顺公司办公楼

爆破还是爆炸?

怡顺公司副总经理魏斯云先生告诉记者,爆炸前几天,他发现城实公司在油制气厂大院内外张贴了几张《爆破公告》上写道:“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关于做好油制气厂地块项目烟囱爆破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司拟委托广东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对油制气厂内的烟囱进行爆破拆除……”

魏先生说,万万没有想到,由市一级公安部门批准和监管的烟囱爆破工作,居然会演变为另一起爆炸案,即将距离烟囱近千米之远、正在正常使用的怡顺公司办公楼以及办公楼内的财物统统炸毁。不幸之中的大幸是,该事件没有造成怡顺公司人员的伤亡。

魏先生还谈到,由于《爆破公告》所指的烟囱距离办公楼有近千米之遥,公司根本没有想到会把他们公司的办公楼也炸掉,自然也不会想到要把办公楼内的财物搬走。据怡顺公司介绍,当时办公楼内的财物有:各种办公设备、各种工艺品陈设(包括一块价值数千万元的和田玉)、大型保险柜、公司全部会计资料、财务账簿、合同和部分现金、价值数百万元的ROSCO润滑油,50余名员工的个人物品(因为有部分单身高管和员工在此居住)等。随着意外的爆炸发生,这些财物统统被炸毁、埋压。

爆炸发生时,怡顺公司董事长、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吴艳群女士正在外地出差,获知爆炸针对公司办公楼且已造成重大危害的员工迅即赶到现场,在魏先生的指挥下展开现场保卫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怡顺公司员工赶到现场时,发现城实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人员正在大声嚷嚷:“拿吧,拿吧,谁拿走算谁的!”还有众多不明身份者正在运用大型挖掘机和运输设备哄抢被炸毁和埋压的物品。怡顺员工上前制止时,被哄抢人员武力相向,导致多名员工受伤。直至接警警察赶到现场,这种混乱局面才结束。

与合同纠纷有关的爆炸?

尽管一直未予立案的公安部门说这起爆炸案与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有关,但怡顺工地的员工包括董事长吴艳群一直不敢相信。

爆破公告

怡顺公司被炸的办公楼及其土地原属于油制气厂。2002年4月10日,怡顺公司与油制气厂签订租赁合同,将包含这块土地的厂区连同地上的房屋租下。合同规定,租期为20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4月9日止。出租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然而从2016年8月起,在合同还未到期、双方也没有达成终止合同协议且正在商议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第三方城实公司开始要求怡顺公司搬离。城实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土地已经被油制气厂以及一些关联公司辗转转让给了城实公司。

随后,怡顺公司了解到,城实公司准备并急于利用这块土地开发商品房。但该公司尚未依法办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许可等相关手续。

对于这样的逼迁,怡顺公司自然是置之不理,并据理力争。他们提出,无论是从城实公司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角度,还是从油制气厂以及关联公司应先同怡顺公司达成终止租赁合同的手续的角度,现在谈拆迁都为时过早。

所以,吴艳群不敢相信,在广州竟有人敢用涉嫌刑事犯罪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广州,“如果发生任何纠纷,都用杀人、放火、爆炸的方式去自行解决,那不乱套了!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案发后,怡顺公司派员对现场进行保护,与企图破坏现场的人员多次发生冲突,但部分现场好事遭到了破坏。为此,公司不断请求辖区派出所立案,缉拿犯罪嫌疑人,并提供了破案线索和相关证据,也曾向其上级公安部门反映。

2016年年底,怡顺公司还到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递交了控告书,强烈要求“依法对爆炸案、故意毁坏财物案、故意伤害案、销毁会计凭证案、寻衅滋事案、盗窃案、非法持有爆炸物案等涉罪案件立案侦查。”

该案不仅激起怡顺公司员工和其他知情者的愤慨,还引起媒体的关注。案发第二天,广东南方卫视《今日最新闻》栏目对该爆炸案做的报道提到:“当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另外一方应该获得赔偿。如果有这一条,这件事应该在更换新业主之间就解决掉。为什么留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应该是有一方没有解决赔偿的问题。至于新业主的这种引人走开,然后钩了别人公司的做法,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对的。”但是后,不知什么原因,这家电视台原定的连续报道就不见了。

案发第四天,《新快报》也派记者到现场采访。有部分受害人对媒体记者表示:“在当今文明的广州,法制的广州,就(有人)把我们骗出去,把我们的办公楼炸掉了。这是为什么?这真的是前所未有的恶性事件。”据说,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关注了该爆炸案,并拍摄了现场、暗访了司法机关。但至本文刊发,9个多月过去了,案件还没有进展。

2017年6月1日,记者给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负责人寄去采访函,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6月5日,记者又给该分局负责媒体接待的冯主任打电话,提出采访要求。冯主任在电话里表示已经收到采访函,本周内会给记者一个回复。然而,“本周”过去了,记者并没有收到冯主任所说的回复。而在“本周”的最后一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的一期节目正是称赞广州市的政务公开做得如何好。因此,怡顺公司相信,当地公安机关能够公正、及时地处理该案。

转中国网http://invest.china.com.cn/quyu/2017/chengshizhaoshang_0613/113680.html

编辑:new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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