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一村主任被曝利用集体土地建商品房牟利
近日,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镇常青村村民向大众生活报曝料,常青三村村主任利用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对外出售,所得利益归为己有。
隆沣小区
集体土地建起商品房
隆沣小区在洪洞县可谓小有名气,因为对面是洪洞县人民医院,又毗邻西街小学,优越的医疗和教育条件,使得已经建成的10栋楼很快售罄。
知情人透漏,隆丰小区占地为洪洞县大榆树镇常青三村的集体用地,实际开发人为该村村主任刁小建。
2010年开工建设,直到2016年交房,隆沣小区似乎脱离了当地的相关部门监管。
大众生活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洪洞县飞虹西街隆沣住宅小区内部认购书》(下简称内部认购书)显示,甲方(出售方)为洪洞县隆沣小区项目部。
2014年7月份,隆沣小区的售价是每平方2450元。
《内部认购书》第六条注明,房产证在甲方交付房屋90天后,认购方无欠款的前提下,由甲方协调办理,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由认购方承担。
事实上,隆丰小区的业主至今也没有拿到所谓的房产证。购房者刘明升(化名)称,当初甲方承诺隆丰小区是“五证齐全”的大产权房,而如今却是一个证都没有。
《内部认购书》显示,甲方落款公章为洪洞县隆沣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斌。天眼查工商资料显示,隆沣建材只是一家普通的建材销售公司,根本不具备房产开发资质。
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却未批复?
2014年开始,洪洞县就开始对常青村进行大规模的新农村建设。
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洪洞县大槐树镇常青二村新农村建设常青新苑新村D区项目核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显示,D区的项目位置位于飞虹西街南,华杰学校北。批复单位为洪洞县发改局,签发人为时任局长杨晋。
按照隆沣小区的项目位置,与发改局的批复并不相符。常青二村的另外两个项目是A区、B区的核准通知,与隆沣小区的项目位置也大相径庭。
在洪洞县发改局101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常青村的新农村批复项目只有华泰一区、二区两个项目,均和隆沣小区无关。
洪洞县住建局规划股工作人员称,查不到隆沣小区任何规划信息,也查不到建设许可的相关信息。
洪洞县房管局预售办韩主任称,隆沣小区都是小产权房,办不出来房产证。“这种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韩主任说。
也就是说,隆沣小区是没有任何批复手续的情况,建起了10栋楼,堂而皇之的进入洪洞县的房地产市场。
除了已经建成的10栋住宅之外,在通往隆沣小区道路两侧,还有在建的门面房,门面房的结构为两层或三层,为商住一体。
据知情人透漏,这些门面房本是安置常青三村村民所用,实际上早已对外公开销售。
巨额“购房款”去向不明
隆沣小区迟迟办不下来房产证,早已引起了业主极大不满。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一条留言信息来自隆沣小区的业主,投诉隆沣小区出现种种欺骗业主问题,其中一条是隆沣小区违规收取用电初装费和天然气初装费。
临汾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给出的回复则是,隆沣小区还未和业主未制定正式的购房合同,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事实上,隆沣小区已经通过《内部认购书》收取了巨额的“购房款”。
关于隆沣小区卖房所得款项是否并入常清村委会集体财产等相关问题,记者数次拨打村主任刁小建电话,截止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复。
就上述问题大众生活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申a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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