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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村民救山火受重伤,360万元医疗费谁来承担?

时间:2017-10-16 21:44:35 来源:央视财经

上午十点多钟,在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大田村里,二十多度,本是令人感到舒适的温度,但对肖祖富来说却是热得透不过气来。除了闷热,肖祖富更怕的是身上的痒。烧伤后,他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几十处疮口,天一热就流血化脓,痒得钻心刺骨难以忍受。肖祖富的妻子杨小玲用剪子将纱布剪成一小块,然后用纱布蘸上药水擦洗伤口,能较好缓解肖祖富身上发痒的痛苦。

为了省钱,杨小玲把纱布剪得不能再小。肖祖富身上有多处伤残,完全不能自理。妻子杨小玲其实也一位重度烧伤的残疾人,只不过她的伤情比丈夫要轻一些,所以还可以照顾丈夫肖祖富。

遭此厄运的不止肖祖富、杨小玲夫妇。在资源县大田村,村民莫桂兰和李未秀也同样被火烧伤,落下终身残疾。42岁的莫桂兰刚从医院回家的时候,村里人都无法将她认出。除了满身可怕的伤疤外,莫桂兰的上下嘴唇黏连到了一起,吃饭喝水都很困难。

和莫桂兰相比,54岁的李未秀伤情更加严重。面部严重扭曲变形,双手几乎被烧没了,仅剩的两节手指不能弯曲,连一双筷子都拿不起来。在拍摄过程中李未秀始终没说一句话。每天傍晚,她都默默地坐在院子里,望着门前哗哗的河水,直勾勾地发愣。

那么肖祖富、杨小玲、莫桂兰和李未秀,怎么会同时遭遇一场火灾呢?

2014年1月23日,外出打工的肖祖富、杨小玲夫妇回到家中,正打扫卫生准备过年。突然,远处的山上烟雾弥漫,有人喊“救火”。夫妻俩二话没说,扔下手里的活就向山上跑去。这时莫桂兰和李未秀也已经冲到山上,正在用树枝扑打火苗。

然而火势太大,四个人不仅没能把火扑灭,反而被卷进了火海。当其他村民和消防官兵赶到,把四人背下山的时候,他们已经血肉模糊、昏迷不醒。

消防官兵和村民忙了两天一夜,才把火扑灭。这场大火的始作俑者是本村村民唐传辉。那天,唐传辉在山上想烧掉一些树木,开垦荒地来耕种。不料引发山林大火。唐传辉因失火罪被资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肖祖富等四人每人7万元,共计28万元。

在桂林市181医院,从重症监护室到普通病房,四个人一住就是7个月。严重的伤情复杂的救治,产生了数目惊人的医疗费。四人的医疗费加起来超过360万元!这对以打工维持生计的四位农民来说,倾家荡产都无力支付。不用说医疗费,到后来连一日三餐,他们都吃不起了。

这一年,肖祖富等四人因奋勇扑救山林大火,被资源县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获得了一笔奖金。但荣誉和微薄的奖金无法改变生活的困境。别的不说,光是360万元医疗费,就压得四人喘不过气来。

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乡里决定,替见义勇为的义士支付医疗费。截至2017年,瓜里乡政府已经替四人支付了160万元医疗费。剩余部分如何支付还在想办法。同时乡里把他们全部纳入低保,每人每月有17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发送200到400斤大米。

乡政府伸出援手,搬走了受害人心上的一座大山。但对后续治疗费和其它急需的生活开支,乡里已经爱莫能助。距离肖祖富家不到200米,就是被告人唐传辉的家。资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李铭,已经第六次来到这里。28万元赔偿款如果执行到位,可以大大缓解受害人生活的压力。但糟糕的是,每次来执行情况都差不多,院子的门总是虚掩着,家里空无一人。唐传辉服刑两年期满出狱之后,不知去向。

资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员也没有查询到唐传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来28万元赔偿款,是四名受害人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但现在看来,这最后一丝希望已经化为泡影。

当四名受害人不知所措的时候,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新农正在让这件事情变得有转机。而这个运行还不到两年的全新部门,就是专为肖祖富这样的困难群众而设立。

2014年,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2014年和2015年,中央财政每年拨出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要分别安排专项资金17.7亿元、22.4亿元。这些钱都将用于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受害人进行救助。

肖祖富的家刘新农已经来过三次。经调查,这四个人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司法救助不是万能的。作为一种应急式、辅助性的救助,其金额一般从几千元到三五万元不等。最高标准不能超过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法院判决每人应该获赔7万元,因此救助的最高上限就是每人7万元。刘新农认为,对肖祖富等人应该按最高标准进行救助!

按照救助程序,应由当地县法院完成调查,然后向县政法委申请发放救助金。但刘新农发现,救助金不仅迟迟没有发放,当地还把救助标准调整为每人4万元!这虽然不违反规定,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明显偏少。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因为需要救助的对象很多,资源县的救助金很快用尽。即使对肖祖富他们每人救助4万元,由于资金缺口太大,短时间内都难以实现。

这些困难是刘新农始料未及的。资源县已经无能为力,他决定把这个案件上报桂林市政法委,争取全部利用市里的救助资金,对当事人实施救助。桂林市政法委对此案格外重视,在调查走访核实情况以后,批准了刘新农的请求。

2016年12月20日,两级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亲自登门,把14万元救助金送到肖祖富、杨小玲夫妇手中。莫桂兰、李未秀也每人拿到7万元。这是桂林市启动司法救助以来单笔发放的最大金额。这些钱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命运,但至少能帮他们度过难关,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当案件不能侦破、无法执行,被害人得不到赔偿时,通过国家支付救助金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被害人的生活状况,解燃眉之急。以前,受法治发展水平和财力限制,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长期没有建立,造成一些被害人处境困难。2014年1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开始运行。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人民的关爱,体现了一个大国政府的责任担当。

资源县的案子一结束,刚刚从事这项崭新事业的刘新农又陪同桂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来到兴安县,对另一位救助对象进行调查。

21岁的文罗已整整卧床三年。三年前,还在读高一的文罗在山上劳动时,被一辆侧翻的拖拉机压在底下,造成高位截瘫。现在他的肚脐以下完全没有知觉。

躺在床上的文罗除了睡觉,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看电视。日复一日、天天如此。造成文罗高位截瘫的肇事司机叫万兴生,是邻村一位村民。法院判决万兴生应赔偿文罗35万元。但兴安县人民法院几次执行,都因被告人没有能力无功而返。16万元的医疗费和后续的治疗生活费用,让这个原本不错的家庭迅速陷入贫困。如果没有亲戚朋友的接济,他们连一盒药都买不起。

文罗家的一碗饭、一瓶药、一床被褥、一丝空气,都让刘新农和唐辉豪嗓子哽咽。按理说,完全可以按判决书确认的35万元的最高上限进行救助。可这么大一笔救助金,不是说拿就拿的。

兴安县人民法院张云艳院长接到一个好消息:在执行局的努力下,被告人万兴生的岳父给法院送来了15万元执行款。万兴生的岳父替女婿还债,让文罗一家非常感动。深明大义的文罗父母知道,万兴生的拖拉机把文罗压伤实属意外,他家的经济条件也很差,拿不出更多钱赔付。因此文罗家提出,自愿放弃10万元赔偿金。

执行来15万,文罗家又放弃10万,这样对文罗的救助就只剩下10万元资金缺口。路上,刘新农向唐书记请示,能不能由桂林市政法委解决这10万元救助金?

2017年9月26日,刘新农、唐恢豪等一行来到兴安县界首镇和平村,向遭受伤害但又无法拿到赔偿金的文罗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款。法院执行的15万元将通过转账方式打入文罗的账户。

救助金发放后,唐恢豪书记特意把镇上和村里的负责人叫到一边,嘱咐他们做好监督,保证把钱用在文罗的治疗和生活上,不能被他人借走或挪用。

文罗的救助办理完毕后,刘新农又要赶往下一个地点。在桂林市,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力化解着执行难所导致的种种矛盾。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因为获得救助而扭转困境。

救助工作纷纭复杂,不少案件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庞大。有时单靠一个县、一个市的力量难以支撑。为此,桂林市已开始着手建立三级联动救助机制。对那些特殊的救助对象,由自治区、市、县三级上下携手、合力开展救助。

长远的目标是明确的。“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庄严承诺!千头万绪、千辛万苦,司法制度总在探索发展的征途上日益接近人民期待的目标!眼前的效果也是明确的,惠及每一位救助对象的法治阳光,正腾辉万里,照亮每一个角落。

由中央电视台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策划推出的系列节目 《法治的阳光》从今天开始要和大家见面啦,10月16日-10月19日每天晚上20:00央视二套《经济与法》栏目准时放送,今日请关注《法治的阳光--劫难之后》。

编辑:new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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