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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胡大姐的婚姻解扣

时间:2018-07-27 09:07:07 来源:检察日报

“在我饱受这段婚姻关系折磨的日子里,是您劝慰我,帮我打开心结,提供法律援助,让我终于走出了那场失败婚姻的阴霾。真的特别感谢。”看到检察官任专祥再次登门回访,胡大姐既愧疚又感激。

对比之前“誓死保卫”那段破裂婚姻的激愤,如今的她看上去平静许多,她告诉笔者,“古话说得好,‘听人劝,吃饱饭’,任检察官为我的事儿忙前忙后,我要是再不从这条死胡同里走出来,就真的对不住他的辛苦付出了。”

检察院门口的哭声

“谁来给我做主呀,我和我老公婚都没离完,他就成别人的老公了。我不服气啊,死了算了……”烈日当头,一位中年妇女坐在四川省营山县检察院门口的大街上,手持一根绳子失声痛哭。

妇女的哭喊声引来了路人的驻足,一群人围着她指指点点,在大家的议论声中,中年妇女的情绪越来越激动。

营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任专祥听到哭闹声,立即从办公室走出来,劝散围观人群,了解中年妇女的诉求。“这位大姐,你不要急,有什么事情,可以向我们反映,你坐在这里哭闹并不能解决问题,不如到我办公室来,详细说说你的情况吧。”

面对任专祥的好言相劝,中年妇女并不领情,继续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你们检察官必须为我做主。不给我解决,我就坐在这里不走了。”边说还边把手里的绳子系在脖子上。

任专祥见此情形,马上换了种方式劝慰,“大姐,你看现在天气怪热的,我瞧你也挺渴的,心烦气躁做事容易冲动。你到我们检察院的接待室吹吹冷气,先喝杯水,把事情说清楚,没准我还能帮上忙,你看怎么样?”

中年妇女呆坐在地上几分钟,舔舔干裂的嘴唇,想着任专祥的话有几分道理,便站起来,跟随他走进检察院接待室。任专祥递上一瓶矿泉水,她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十几分钟后情绪才慢慢稳定下来。任专祥询问她有何委屈,她一开口,眼泪又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原来,这位中年妇女姓胡,今年42岁。22年前,她和男子杨某相识相恋,第二年领证结婚。没想到婚后杨某变得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仅不干活,还常常责骂胡大姐,令其苦不堪言。胡大姐本欲离婚一走了之,无奈两人有了一个女儿。为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胡大姐忍辱负重,既要赚钱养家,还要辛苦拉扯女儿。如今,女儿终于长大,没想到她没提出离婚,丈夫倒主动向她提出来。

“我不甘心啊!”胡大姐想不通,“你说这么久的苦日子我都熬过来了,我不嫌弃他,他倒嫌弃起我来了。我要是这么轻易和他把婚离了,那我之前的苦不就白受了吗?我不会这么便宜他的,他越是想离,我越不跟他离。我就要让他不好过!”

“离婚”后又新婚

出于逆反心理,胡大姐和杨某展开了离婚拉锯战。杨某一看胡大姐是铁了心故意和他“作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跑到法院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胡大姐,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决准允两人离婚。拿到判决书,杨某兴高采烈,而胡大姐表示坚决不接受。

“二十多年,我不能白白付出,以后不能让他好过。”一审判决生效前,她赶紧向南充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几天后,胡大姐的女儿无意从微信朋友圈里看到,父亲晒出了和另一个女人周某的结婚证件照,赶紧把这一消息告诉母亲。胡大姐一听犹如五雷轰顶,她还在想办法留住这段婚姻,怎么转眼间杨某就和别人再婚了。

胡大姐气愤不已,她没想到杨某如此绝情,一气之下带着一根绳子跑到检察院门……

“我不是真想死,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冷静下来后,胡大姐向一直耐心听她讲述的任专祥表达歉意,“给你们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是我的不对。我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就是一时急了,怕你们不重视,才这样的……”

任专祥好言安慰,“我们检察院的民事行政部门就是专门帮助群众处理民事方面的纠纷的,你放心,事情调查清楚后,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听完胡大姐的介绍,任专祥发现了胡大姐离婚案存在的问题:按照程序,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是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的,在此期间,离婚判决还未生效。这也意味着,杨某和胡大姐的婚姻关系存续,是不能和别人登记结婚的。若与她人结婚,就涉嫌犯重婚罪。

难道杨某是想以此方式故意气胡大姐?带着疑虑,任专祥立即向检察长罗伟作了详细汇报。经批准,民行科依法受理了此案。

为了解事情真相,任专祥决定和胡大姐一起到杨某新住处调查情况。刚一进杨某家门,胡大姐就奔上前去扭住杨某抓扯。任专祥和同事小王赶紧上前拉开两人。为防止二人因情绪激动再次发生肢体冲突,任专祥叫小王把胡大姐带到楼下去等待。

“你这个不要脸的,天天和野女人鬼混……”直到被小王带下楼,胡大姐仍然大骂不已。

“啥子野女人,你搞清楚状况!”杨某也一下子火了,“我们两个可是到民政局扯了结婚证的,人家是我正儿八经的老婆,你瞎说什么!”

检察建议解开重婚“乌龙”

“大哥,你们什么时候领的证呢?可不可以把证件给我看看?我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胡大姐反映你涉嫌重婚,我和同事专门过来调查此事,请您配合一下,好吗?”任专祥边出示证件,边向杨某解释。

杨某一听是检察官,立即表示配合调查。他走进卧室,从抽屉里拿出两张结婚证递给任专祥,“你看嘛,前天刚扯的证。我前妻那个泼辣样子,你也看到了,哪个男的跟她过得下去嘛。我早就说和她离婚,她一直拖住不离。我起诉到法院,法院都判决准许我们离了。我再和别人结婚,难道有错?”

任专祥打开杨某的结婚证,发现确实是从民政局领取的正规证件。他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杨某在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是不能和别人结婚的,而民政局为其发放了新的结婚证书,这是一个明显的法律错误。

离开杨某家后,任专祥马上赶往民政局。几经走访,他了解到,原来杨某一拿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后,就和周某带着判决书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工作人员一时大意,并未核实杨某的离婚判决书是否生效,也没核查盖章证明,就为二人办理了新的结婚证,导致出现杨某重婚的“乌龙”。

回到检察院后,任专祥给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失误带来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立即撤销杨某的第二段婚姻关系。民政局对此非常重视,马上采纳检察建议,撤销了杨某和周某的结婚证明。

随后,任专祥又分别给胡大姐与杨某做思想工作,释法说理,谈心辅导,终于解开胡大姐心结,让她对自己的婚姻有了新的认识。杨某也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一审判决生效前是不能和她人登记结婚的,所以感谢检察官的及时指正。

近日,任专祥对胡大姐进行了回访,看到她的脸上有了笑容,待人也热情随和了许多。“任检察官,我以前的思想偏激,做了很多傻事,感觉很不好意思。看着你们为我的事情忙前忙后,到处奔波,觉得很内疚。我想通了,没必要再跟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较劲。”胡大姐向任专祥解释,她已撤回上诉,现在精神轻松了许多,生活也顺心了很多。

胡大姐边说边感激地递给任专祥一瓶矿泉水,任专祥接过来,一口气喝了半瓶,他为胡大姐的改变由衷感到高兴,也庆幸自己及时纠正了有关部门错误的行政行为。

■法律链接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编辑:new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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