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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学友记者节感言:脚上沾满尘土,心中溢满光热

时间:2018-11-08 16:41:06 来源: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 盛学友

  今天早晨打开手机,收到了很多的记者节祝福,送给我这些祝福的,有我帮助过的人,有公检法司的朋友。

  看到这些祝福,我觉得在这第十九个记者节,还是要写一些文字,表达一下我对记者这个职业的感慨。

  昨天中午,通过微信视频,一帮人举起酒杯,向我敬酒,我举起水杯,和他们一起干杯。

  那一帮人中,有律师和律师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在前天刚接到法院的无罪判决。

  对于这位当事人涉嫌的一起刑事案件,我作为一家中央级法制媒体的记者,一直关注并跟踪报道。

  这位案件当事人,在看守所待了二十个月后,终于在媒体报道后获得自由。

  11月6日下午,黑龙江这家基层法院对这位农民作出的无罪判决——是神圣的法律和黑龙江这家勇于担当、敢于“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基层法院,在第十九个记者节,送给我这位从业近30年的记者的一个特别而又温暖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记者生涯中,走过的路,坎坎坷坷,跌跌荡荡,曲折不平。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一直在用我手中的这只笔,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正如著名作家尤今给我提的词那样:一笔走天下,正义凝笔锋。

  也正如一位即将进入律师行业的邓女士所言——我们把关注度投向何方,我们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邓女士原来是一名教师,但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拿到了A证。目前已辞职的她,正在实习阶段,将来准备进入律师行业。

  我也是如此,原来是学理工科的,根本不懂新闻,更不懂得法律,但是由于我把关注度投向了新闻,投向了法律,所以,我在法制新闻这个圈子里,一干就是近30年,成为了一名法制记者。

  2014年,在我执业的司法部所属的《法律与生活》杂志创刊30周年之际,我写了一篇《用心秉笔写良知》的文章,介绍了我从事新闻工作24年的一些经历和感悟。

  其后,在2018年第十八个记者节,在《用心秉笔写良知》文章的基础上,我又增写了《做一个有良知不出卖灵魂的记者》等内容,中国台湾网等多家知名新闻网站转载了《盛学友:用心秉笔写良知》这篇文章。

  因为是中央级法制类新闻媒体的记者,所以更加关注一些比较典型的司法案件。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倡的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一直在通过对案件的采访与报道,在践行这个话题。实际上,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山东某地有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案,银行将几个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地法院采取了违法送达的方式,非法剥夺了担保人参与庭审和上诉的权利。

  当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时,其中一位担保人突然收到了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这个时候,这位担保人才知道,在这个法院,有这样一起案件,他不仅成了被告,而且官司还输了,并到了执行阶段。

  于是,这位担保人开始和这家法院交涉。最终,案件在该院进入再审。

  此时,接到投诉后,我开始对该案进行采访,向接待记者的当地这家法院有关部门领导直接直截了当地指出该院在这起案件中明显的违法之处。后经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协调,在这位担保人提出管辖异议后,这起案件被指定到周村区人民法院审理。

  周村区法院审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非常认真,不计较这位担保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曲解与误解,这位担保人甚至当庭辱骂,但这位女法官忍辱负重,开了4次庭,审理询问相当仔细,并亲自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再审一审判决,所有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我与周村法院和淄博中院有着媒体与司法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位审监庭庭长做出的这份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我仔细认真地看了多遍,感觉写得特别好,对所有证据的评判,分析得非常到位,为此,我将这份判决书当做一位具有良知正义的法官利用自由心证做出的一个非常成功而又出色的判例,向我认识的法官和律师推荐——我所推荐的,不仅仅是如何利用娴熟的法律常识和知识做出的判决,更重要的是推荐一位法官的良知和正义。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有良知正义的法官。就像胡云腾大法官所说,良知是最好的法律。

  四川某地有一起民事案件,经过基层一审法院做出了民事调解书。但是,该案被告却一直喊冤。这个案件反映到我这里之后,经过调查了解,研判案件档案资料,发现有个签名存在问题。

  到该案一审法院采访的时候,接待我的这位研究室的负责人,就是当时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的庭长。自然,这位负责人和我吵得不亦乐乎。我也对她表示,对此案坚决关注到底。随后,我及时向中级法院反映了这个案件存在的问题。

  中级法院负责接待记者的部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和业务部门领导沟通,有关领导也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复查,最终通过对笔迹的鉴定,证明确实该案存在一定的问题。

  于是,经过我的努力,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起已经做出民事调解书的案件,经过中级法院听证之后,终于进入了再审程序。

  杭州铁路系统在改制前退休的一批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却没有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的退休补贴待遇。

  这一批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年龄最大的九十多岁,最小的也都快七十岁了,其中还有不少老人已经去世。

  我接到这个情况的反映后,前往当地调查了解,并写出情况反映发送给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并得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最终,杭州铁路公检法改制前退休的二百四五十位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的退休补贴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这些老同志在给我的信中说:“在你的大力帮助下,解决了每人退休补贴后,大家都表示万分感谢!”

  同时,他们也给《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发来了一面锦旗,上面绣着16个金灿灿的大字:“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落款是:杭州铁路公检法改制前退休警官、检察官、法官。

  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债权人将债务人起诉至法院,原告有借条,有录音,有证人。一审法院竟然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上诉后,中级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而原审法院一拖就是将近两年,也没有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我接到情况反映后,和该院院长取得联系,并和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就民间借贷问题交流了近一个小时。

  不久,这起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判决之前,主审法官打电话征求我的意见,她说她还是想坚持不支持原告的诉求。

  我对她讲:作为媒体,作为记者,没有权利也不能干扰法官依法办案。但是,案件判决之后,如果判决有问题,确实存在司法不公的话,媒体有权进行舆论监督。当然,如果依法公正审判案件,媒体也有义务宣传正能量。但是,无论是舆论监督,还是正面报道,都是为推进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做贡献。

  两天后,这家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有,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债权转让引发的纠纷,我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围绕着当事人就债权转让问题进行的投诉、起诉、开庭审理和一审判决——到目前已刊发了4篇报道。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

  一边是金融界的银行企业,一边是做小生意的两个业主,蛇能吞大象吗?一审法院做出判决,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其实,媒体的舆论监督与报道,和司法公开是一脉相承的。媒体报道,有助于司法公开。而司法机关能够虚心坦然地接受媒体监督与报道,也体现了司法公开的信心与决心。

  如果,司法机关把媒体拒之门外,对错误的判决拒不纠正,媒体对此报道的作用,实际上就是舆论监督。

  而如果司法机关能够很坦然、虚心地和媒体正面接触交流,互相交换意见,及时纠正改进审理和判决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个时候,媒体和司法,便就是一种良性互动。所以,舆论监督与良性互动,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转换的。

  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黑龙江这家基层法院审理的一位农民涉嫌犯罪的这起刑事案件,就是在这位农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到原审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我介入的。

  我当时和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沟通后,这位政治部主任非常重视我的采访,及时和该案主审法官取得联系,该案主审法官给我打电话告知我可以旁听,但要注意法庭纪律。我告诉他,我是一个法制记者,懂得这方面规矩,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二审开庭后,我刊发了这起案件的第一篇报道,客观报道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我随即对该案发回重审又做了第二篇报道。

  该案发回重审之后,原审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11月2日下午,这位被告人被当地法院取保候审;11月6日下午,这位农民收到了该法院对其做出的无罪判决。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高兴得蹦了起来,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这使我想起了9月中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原党委书记王忠明涉嫌受贿一案的判决情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王忠明不服,提起上诉,该案被发回重审。

  还是沈河区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宣判王忠明无罪。

  这起案件在新闻界和司法界引起轰动。

  而我关注的黑龙江这家基层法院审理的这位农民涉嫌犯罪的案件,也是一审被判有罪,二审发回重审以后,又判决无罪。

  这是一位农民,一个无钱无权无势的农民,经过案件审理的一波三折之后,最终获得了无罪判决,虽然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尚不知检察机关是否抗诉、如果抗诉二审结果如何,但是,单就这样一个案件,这家基层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发回重审后又判决无罪,这种“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勇气、胆识、决心和魄力,就足以让所有关注中国法治进步和司法公正的人竖起大拇指。

  所以,作为一名法制记者,当看到你所关注的案件当事人,蒙受冤屈之后,经过法定程序,又被宣判无罪,最终获得清白,就如同一位医生,治好了一位病人,那种激动的心情,是无以言表的——因为,作为法制记者,你利用你手中这支笔,关注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命运,实际上也就关注了中国法治进步的进程,为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尽了一份心,尽了一份力。

  无论做事件性调查报道,还是做司法案件报道,作为一名法制记者,我都要到现场进行调查,尽可能最大程度地还原事实真相。

  虽然调查本身很辛苦,记者风尘仆仆,但是,这种尽心尽力的全方位调查,会给你做文章讲真话的勇气、信心和力量。

  作为法制记者,调查会让你的双脚沾满尘土,在不辞辛苦的脚板之下,才会写出真正的新闻。

  同时,记者的心里还要装满光明与热量,心中的这份光与热,传播给被采访的人,传播给你帮助的人——包括被媒体监督批评的人和单位——他们也一定会被你心中的这份光所照耀,被你心中的这份热所温暖。因为你是出于良知、公心与正义。

  即便是采访全国两会,作为一名法制记者,我也会从两会上捕捉到更多的关于百姓生活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政策,及时在第一时间报道出去,让这些良法、善法和政策,及时让百姓看到、学到,尽早惠及百姓。

  我还要说的是,作为一名法制记者,我能够淋漓尽致地行使记者的权利,缘于我和我的同事有一位铁肩担道义的好领导——我们的社长兼总编辑李秀平!她不仅是我们的好领导,而且是我们记者的保护神,更是我们杂志社和我们每个人的灵魂!

  一个有灵魂的新闻媒体领导,就一定会有一个有灵魂的新闻媒体,就一定会有有灵魂的记者群体,就一定会写出更多的有灵魂的文章!

  在此,感谢我的领导、我的同事!感谢那些能够虚心接受批评与监督的被采访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我还觉得,记者行业,是一个过早透支健康与生命的行业。做记者,风餐露宿,酷暑寒冬,天南地北,生活极其没有规律,压力又很大。所以,在此衷心希望并祝福我的记者同行,都能在保重好自己身体的前提下,把工作做到极致,多做善事,善于做善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用手中这支笔和心中的那份光与热,抒写良知与正义。

编辑:hm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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