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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牢扎密民生保障安全网

时间:2018-12-24 17:56:27 来源:青海日报

“135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让农牧民群众看小病不出镇,看大病不出县。

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朱北村的村民领到了青海省新型农村牧区社区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省人民医院10名专家赴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开展送医送药专项扶贫活动。

医保办的工作人员在为患者家属讲解异地就医政策。

社保改革惠民生正当其时。

回望我省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2018年,全省基本养老参保380.97万人,基本医疗参保548.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65.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1.79万人。

先后建立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1986年10月,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我省结合省情,经过积极探索,截至目前,企业养老保险覆盖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等,建立了以“统收统支”为核心的基金省级统筹,形成了制度、缴费、待遇、基金、预算、规程的“六统一”。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直接缴入国库,支出由省级财政专户直接划入省级经办机构,逐级下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制度模式发放,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级统筹的完善定型,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0年实现全覆盖;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当年实现全覆盖;2014年将两项制度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对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代缴水平、基础养老金水平、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在促进城乡公平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2016年,实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形成了一主多辅的政策体系框架。

率先在全国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如果没有医保,我真不知道怎么拿出这将近11.7万元的手术费。”西宁市民周先生说,自从今年4月妻子被检查出患病后,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11.7万元的手术费,医保统筹支付10万元,大病保险还报销了1.7万元,自己仅支付了3万元,极大减轻了家庭的负担。

2012年和2013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7、2018年连续两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按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由45%、65%、75%提高到了70%、80%、90%,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城镇居民8万元、新农合3万元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我省在全国首家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医保预付金拨付,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全国各省市实现异地就医无障碍直接结算,切实解决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跑腿”“垫支”问题。积极实施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我省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初步缓解。

贫困人口参保和待遇兑现“绿色通道”,降低贫困人口门诊特慢病准入门槛,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自我省2000年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共有城乡居民455.5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6%以上,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了保障水平,缩小了待遇差距,方便了群众就医。

已先后8次对全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我省2004年启动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实施“平安计划”“同舟计划”等,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从1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66万人,增加了4.4倍;年基金收入从1904万元增加到2017年底的3.93亿元,增加了21倍;享受待遇人数3774人,增加3倍。

基本建立了工伤补偿、工伤康复、工伤预防“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充分保障职业劳动者工伤权益,降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深入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及政策宣传,促进建筑企业为职工依法参保。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我省已先后8次对全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有效保障了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同时将用人单位老工伤人员同步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了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并积极开展工伤康复,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资格审核和评估,推行直接结算制度,统一将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较好地满足了工伤职工诊治、医疗、服务的需要。

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铝行业产能过剩、金融业银根收紧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形势日趋艰难。面对企业经营不利的局面,我省及时出台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等惠企政策。2015年以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该企业减轻负担512万元,3年来享受稳岗补贴资金834万余元。

201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13年至2014年为417户中小微企业支付稳岗补贴738.57万元,稳定岗位5649个。2015年以来,实施降费率政策减轻单位及职工缴费负担5.78亿元,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支付补贴4.65亿元,惠及企业2802户次、职工65.52万人次,支持创业促就业扶持资金2.7亿元。2017年,利用系统内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了企业职工足不出户享受技能补贴,实施技能补贴政策以来,为2501人次支付补贴410.1万元。

今年46岁的张建海,原是藏羊机织地毯有限公司的工人,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失业。2017年1月张建海开始在城北区失业保险办公室领取失业金。张建海说:“失业金领取时间为两年,而且两年的医疗保险费用都继续百分之百报销,有医疗保险作为保障,这样一来我就不担心看病难的问题了。”

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始终坚持“防失业、保生活、稳就业”三位一体功能,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扶持困难企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创业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实现14年连调

“我的养老金又涨了。”今年72岁的魏秀花老人喜气洋洋地说,从2011年初次领取养老金的650元到现在的1700元,每年养老金都在涨。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实现14年连调,并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40余万名退休人员受益。6次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175元,位列西北第一、全国第五。

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实现“九连调”,已由人均164元提高到人均776元;第9次调整提高全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3221元、2046元、1349元;12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全省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350元,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联动机制,以及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兜底线 织密网 建机制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改革开放40年来,青海社会保障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变化,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2005年开始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4年连调;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实现“九连调”,并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社保改革之于制度体系,是完善,亦是优化。在国家没有明确管理体制归属的情况下,我省医保改革工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保障水平、缩小了待遇差距、方便了群众就医。自1986年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开始,经过积极探索,我省逐步形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待遇、基金、预算、规程的“六统一”,保障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公平的权益。

社保改革工作之于人民群众,是春风,亦是红利。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通过实施“平安计划”、“同舟计划”等,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从1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66万人,年基金收入从1904万元增加到2017年底的3.93亿元;6次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175元,位列西北第一、全国第五。

社保改革之于脱贫攻坚,是责任,亦是助力。自实施脱贫攻坚行动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把医保扶贫作为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的主要内容,精准施策,确保了贫困人口100%参保和100%享受医保待遇。为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贫困人口省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一站式”结算,做到精准发力,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问题。

民生跟着“民声”走,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

“以前有多不方便,现在就有多方便”——王生贵异地就医报销记

“以前有多不方便,现在就有多方便。”医疗费从每个月垫付1.2万元到只需自付500元,报销时间从来回寄送几个月到支付即时到账,王生贵一家对异地就医报销制度多有感触。

王生贵原是省考试管理中心的职工,自2012年退休后被查出患有尿毒症。女儿王慧决定把父亲接到西安,接到自己身边照顾。

“想着在西安,医疗条件好一些,我也能在身边照顾。但是每次住院都要一万多的医药费让我们压力很大,虽说是垫付,可是把票据寄回青海报销也要挺长时间的。”王慧说。

在异地就医有着这样困扰的家庭不只王生贵一家,为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和发展实惠,我省积极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跑腿”“垫支”问题。实施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幅逐渐放缓,我省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初步缓解。

“从去年知道青海开始搞异地就医结算开始,我就一直很留意相关的消息,到今年3月,西安也终于被纳入了青海异地联网报销的范围。我还专门回了趟青海,询问了具体要求,省医保办的工作人员也都耐心地给我讲解了政策条件,不到一个小时相关的事宜就都办好了。”王慧说,自从开始异地联网报销,压力减轻了不少。

截至目前,我省参保人员备案有效信息80783条。我省参保人员在省外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11620例,医疗总费用21578.8万元,基金支付15997.8万元,报销比例74.1%。省外参保人员在我省发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106例,医疗总费用145.4万元,基金支付85.8万元,支付比例59%。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它涉及到每一个个体的生活品质,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深化改革不止步,为更多的百姓看病就医“减负”,努力解决此跨省就医人群的后顾之忧。

编辑:new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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