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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16亿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督办非法制售党政读物图书案宣判

时间:2019-12-26 21:45:02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韩飏)12月25日,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督办的湖南岳阳“5·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2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主犯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

  12月25日,岳阳“5·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庭审现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经查,2010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谢某永、陈某国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为牟取利益,非法编印理论学习类出版物,冒充党校老师、上级领导等身份,向全国各地数千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销售寄递非法出版物6万多册,涉案金额达1.16亿元,销售对象涉及北京、河北、四川等30个省(区、市)数千家单位。

  “十九大后,各地区各部门把学习党史等作为重要内容,现强烈推荐《党史丰碑-中国共产党执政新举措领导干部学习读本》(简称《读本》),价格为1680元/套……”

  2018年4月,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一名同志,偶然间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手机短信,对方自称是中共岳阳市委党校的王老师,内容为推销一本党政读物类图书。

  按惯例,党政读物类图书都会从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或正规渠道购买,一般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推销。这位“王老师”的行为,有非法销售党政读物类图书的重大嫌疑。

  为彻底查清真相,相关执法人员很快联系上了这名“王老师”,并订购了六套。几天后,“王老师”通过顺丰速递邮寄了六套《读本》。执法人员签收后发现,这些图书的出版社明显错误,纸张粗糙,印刷重影,颜色暗黄,书内错别字特别多。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将这些书籍送往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进行专业鉴定。鉴定结果认定,该《读本》确系涉嫌盗用国家级出版社名义,擅自出版印刷发行的非法出版物。

  “我们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后发现,全市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购买了这名‘王老师’推销的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达20万元”。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新闻出版执法大队大队长肖国雄称,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他们将案件上报岳阳市“扫黄打非”办,并移送至岳阳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盗用国家级出版社的名义,擅自编辑、印刷、出版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理论读物,并利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的方式,面向全国各地的行政机关、大型企业销售政治类出版物,其背后很可能是一个集编辑、印刷、销售、运输、财务等分工明确的跨省作案团伙。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阳文益表示,案件要突破,首先得找到这名涉嫌非法销售的“王老师”。

  经过排查和信息收集,2018年7月12日,民警得知有三本非法出版物寄往了贵阳,收货人正是罪犯刘某兵和刘某涛。

  民警随即赶往贵阳展开侦查,最终在一家早餐店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我们在他们的临时住所内查获了大量手机、银行卡、快递面单、行政企事业单位电话本等大量作案工具”。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吴岳介绍,通过筛查1700多个银行账号,发现刘氏兄弟的进货款流向了湖北武汉华中图书市场两家书店。

  找到了进货渠道,民警顺藤摸瓜,前往武汉华中图书市场蹲守,果然发现这两家书店内存放了“王老师”曾经推销的大量非法出版物。

  “我们通过侦查发现,武汉书商陈某国、杨某孝为了销书便利,取得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信任,特意在北京注册了两家空壳公司,并开具了上千万元假发票。”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冯向前介绍,通过陈某国、杨某孝的微信和银行转帐记录,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组织制售非法出版物的核心罪犯谢某永。

  至此,通过警方长达半年的侦查和梳理,这起组织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基本浮出了水面。

  岳阳“5·18”案非法出版物。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韩飏/摄

  “他以每套100元左右的价格进货,卖到行政企事业单位价格直接翻10多倍,每套获利达1000多元”。办案民警冯向前介绍,此案属于典型传统招摇撞骗的推销方式与现代电信诈骗销售模式相结合。犯罪团伙流窜作案,全国分销,先是通过多种渠道首先找到当地党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的联系方式,然后冒充上级领导、教授、党校老师,采用微信、QQ与电话联系分销,快递公司邮寄与送书上门销售相结合,将书运送到终端客户手中。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岳阳“5·18”专案组分别在贵阳、武汉等地同步开展第一批收网行动,抓获谢某永等12名犯罪嫌疑人。

  “我从2010年开始就在北京甜水园图书批发市场做图书销售和配书员,看着理论学习类的图书好卖,2014年我就鬼迷心窍地做起了‘攒书’生意。其实家里人很反对我做这种生意,但我觉得编排出版学习类图书没有法律风险,又来钱快,就没有收手,现在我非常后悔”。12月24日上午,在岳阳市看守所里,谢某永说。

  12月2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某永、陈某国、杨某孝等12人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永、陈某国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7年,均并处罚金4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国内时事部编辑)

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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