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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名毒犯被执行死刑 其中一人曾枪杀禁毒民警

时间:2020-06-24 21:54:42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6月23日, 毒犯大爬、岩温龙、昌大宏、朱曾辉分别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昆明市、临沧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天,云南全省多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对29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被执行死刑的4名毒贩的案件分别为: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大爬等四人故意杀人罪、走私、贩卖毒品案;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昌大宏吸毒产生精神幻觉故意杀人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曾辉运输毒品案。

  6月23日,西双版纳中级人民院向被告人大爬、岩温龙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当天,两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摄影:董静

  4名毒犯中,被告人大爬在毒品交易中,对前来实施抓捕的公安民警负隅顽抗,穷凶极恶开枪射击,致民警李敬忠死亡。

  被告人大爬、岩温龙、阿嘎、岩赛拉国籍不明。2016年8月间,大爬要向中国境内贩卖毒品,便伙同岩温龙联系毒品,二人入境与毒品买方接洽后,决定将毒品从境外走私入境至我国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哈乡贩卖。同年10月31日,大爬、岩温龙分别邀约阿嘎、岩赛拉入境到景哈乡查验了买方准备的购毒资金;11月4日上午,根据大爬、岩温龙安排,阿嘎、岩赛拉先到景哈乡接应买方及确认毒资,后大爬和岩温龙分别手枪入境到事前约定的交易地点等待交易。当天11时许,阿嘎、岩赛拉在景哈乡街上接到买方后由岩赛拉骑摩托车看路,阿嘎随买方前往景哈乡戈牛村委会种植场一队附近与大爬、岩温龙进行毒品交易。

  当公安民警对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大爬、岩温龙等人实施抓捕时,大爬使用其所持手枪向民警李敬忠开枪射击,李敬忠颈部中枪,送医后抢救无效于13时20分英勇牺牲。

  此次抓捕,警方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7151.9克,RUGER(鲁格)9.00mm制式手枪1支、GLOCK(格洛克)9.00mm制式手枪1支、9.00mm制式手枪弹20枚。

  李敬忠牺牲时年仅32岁,生前曾任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他从事禁毒工作6年来,多次参与侦破大宗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数千公斤,连续三年获评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获得个人嘉奖,2015年被评为“全国禁毒百城会战”先进个人,并荣获破案能手等多项荣誉。2017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追授李敬忠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这是近年来‘枪毒同流’的典型案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指出,对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的毒贩,人民法院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把握禁毒斗争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突出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突出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毒品外流贩毒幕后组织者、操纵者,地域性、武装贩运毒品以及家族式的外流贩毒团伙。

  据介绍,今年1至5月,云南全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656件,审结1580件,判处2440人,五年以上重刑率56.56%。其中,沿边八州市受理毒品案件1481件,审结876件,判处1167人,五年以上重刑率为59.81%。

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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