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公开宣判5起涉黑恶案2人被判处死刑

湛江遂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志伟等23人涉黑案 郑光武 摄

中新网广州9月21日电  广东各地法院21日公开宣判5起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惩一批非法占地、恶意竞标、盗采矿产资源、欺行霸市、“地下执法队”“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共95人,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死缓,9人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及判处罚金共计8166万余元。

其中,上世纪90年代起,被告人何经强、邹建伟等人在佛山市顺德大良一带招揽大批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1995年至2017年间,该组织投资、经营休闲度假农庄、歌舞厅、餐饮公司和水产市场,严重干扰顺德区大良云路某地块的拍卖,操作大良街道某地块项目建设招投标,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并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民众,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何经强、邹建伟二人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此外,上世纪90年代开始,被告人梁义章纠集他人在梅州市梅江区等地组织“地下执法队”,通过承接土建工程、经营工艺品有限公司等方式积累大量财富。2003年至2005年,梁义章先后当选梅江区三角镇人大代表、梅江区人大代表、三角镇上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并利用职权成立供个人支配的治安队,继续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行贿罪、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梁义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226万元。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据介绍,今年1月至8月,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841件5314人,涉黑案件重刑率54.1%,判处涉黑涉恶财产刑数额18.3亿元。(索有为 全小晴 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