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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醉驾 内蒙古鄂温克旗一司机任性被抓现行

时间:2021-01-09 10:35:01 来源:法治日报

2021年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记者透露,近日,鄂温克旗有一司机无证还醉驾上路,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

据了解,2020年1月4日下午,鄂温克旗交管大队外勤民警在巡逻期间,行至巴彦托海镇团结嘎查南侧,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走走停停,引起了外勤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打开门的瞬间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在副驾驶座位上还有两瓶白酒,其中一瓶已打开,经查,这位驾驶员竟然没有驾驶证!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这名驾驶人带回交管大队接受处理。

经询问,该驾驶员是鄂温克旗东苏木牧民旦某某,去团结嘎查见朋友,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喝了两杯白酒,要回去的时候,朋友劝说其留宿一晚在走,旦某某感觉自己意识清晰,而且觉得这么冷的天,不可能有交警在乡路上检查,就侥幸开车出发了,而且酒兴未减,拎了瓶白酒继续喝,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晶晶,及时发现并结束了旦某某的危险驾驶行为,该驾驶员接下来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鄂温克交警提示: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多项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关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口号,时刻警醒自己,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驾驶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颜爱勇 通讯员 孙红梅)

编辑: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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